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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快报名参加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

发布日期:2023-11-06 作者: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员  来源:新华社、国家公务员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明起开始,考生可于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期间,登录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将于11月25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同时举行。

据了解,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中央机关共有31个部门参加,计划选拔317人。其中,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计划选拔294人;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计划选拔23人。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务员工作座谈会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政治考查,严把遴选、选调人员政治关,进一步强化能力实绩导向,压实组织推荐把关责任,让干得好的才能考、能力强的考得上。此外,报名仍然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继续针对不同职务职级命制相应试题,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用人部门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

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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